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关于开展第一批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30日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关于开展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与测评活动的通知》(浙特教职院【2018】44号)文件的精神,在专家进行集中培训辅导及“一对一”指导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18年10月12日(周五)-10月13日(周六)

二、参加测评教师

参加第一批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的25名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具体安排

1.参加测评的教师,请将准备好的课程教学整体设计、一个单元教学设计和测评汇报PPT(PPT中含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两项内容)的电子版,于10月10日16点前由各系部教学秘书收齐后统一发送到教务处刘彦华老师处,邮箱:479605749@qq.com.再由教务处统一发给测评专家。

2.测评时间:10月12日上午9:00开始,10月13日上午8:00开始,测评具体顺序按抽签序号进行。

3.参加测评教师先汇报课程教学整体设计后汇报单元设计,建议课程教学整体设计的汇报时间为10-15分钟、单元教学设计的汇报时间5-10分钟,最后测评专家提问5分钟,原则上在30分钟内结束测评。

4.计分方法。测评专家依据课程教学整体设计、单元教学设计的评审参照指标(详见附件2、3),给予参评教师课程教学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分别打分。教师职教能力测评总分为200分,其中课程整体设计(含整体设计方案和课程整体设计说课)100分,课程单元设计(含课程单元设计方案和课程单元设计讲说课)100分。参评教师课程教学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两项必须全部通过(达到60分),才算测评合格;两项都在90分以上为优秀;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

5.对于课程教学整体设计和单元设计测评合格的教师,学院将按照《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关于开展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与测评活动的通知》(浙特教职院【2018】44号)文件的精神给予奖励,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附件1:第一批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参评教师名单

附件2:课程教学整体设计评审参照指标

附件3:单元教学设计评审参照指标

教务处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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