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特教职院〔2020〕34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传染病应急预案

来源: 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3日 点击数:

 

 

 

 

 

 

 

 

浙特教职院〔2020〕34号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传染病应急预案

 

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工作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完善传染性疾病信息检测报告流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校园内传播。

二、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长:黄桂美

副组长:兰德军  李桂枝      骆中慧      

 员:学工部、保卫科、医务室及各班班主任、辅导员、物业及食堂管理人员等

三、领导小组职责

(一)根据上级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结合疾控中心的传染病防控要求,制订我院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疫情等突发安全卫生事件的发现、报告、处置等管理工作,传染病防治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人;督促学院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教育形式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三)负责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校医、班主任、辅导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队伍的整体应急处置能力。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

(四)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控物资储备。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空气流通和消杀工作,预防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

(五)及时向西湖区疾控中心汇报学院传染病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属地管理部门做好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消毒。形成教育、卫生、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四、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在传染病多发季节,开展预防传染病和其它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多种教育形式,增强全体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预防措施

1.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校园管理,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完善和落实传染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校园消毒制度等,并建立长效机制。

2.改善学院卫生设施与条件,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加强清洁消毒工作,定期对空调和集中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3.加强与西湖区疾控中心的联系,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4.学院医务室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监测与排查,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学院领导、留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湖区疾病控制中心,并主动协助疾病控制中心进行调查分析。

5.学院食堂运营应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堂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

6.加强校园内、宿舍内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垃圾(厨卫垃圾)应按照医疗垃圾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垃圾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处置。

7.如学生或教师确诊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前,不得到校上课或工作。住校教工或学生在医学观察点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校医应严格按照医学观察点制度进行诊察工作,隔离期满凭医院证明方可复课或返岗。

五、应急措施

(一)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和健康监测制度。每班学生每日早晚各测体温一次后汇报给班长,由班长监督收集本班同学的健康状况,然后汇报给本班辅导员,由辅导员汇报给医务室,再由医务室向学院领导和留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本校出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的排查工作。各班及时向学工部医务室报告,再由学工部医务室每日定时向辖区留下卫生院报告本校出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在病例诊断改变(包括疑似病例转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排除外出实习或寒暑假期间学生出现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辅导员或班主任应立即向学院领导和医务室汇报,医务室在24小时内向西湖区疾控中心报告有关情况。班主任、辅导员要与患病学生保持联系,以便对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

(二)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物业公司应安排专人立即进行消毒。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缺勤学生由辅导员负责联系查明原因,缺勤的教职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核查缺勤原因。若发现发热患者,学工部医务室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禁止上学或上班。

(四)加强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学院要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有关部门及学院传染病防治的信息,使传染性疾病防治的有关信息公开、透明,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建立心理干预机制,稳定师生的情绪,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五)加强隔离、报告措施。任何人在学院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都应第一时间向学校医务室或学院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学院领导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隔离期限、措施根据医院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学工部医务室加强与疾控部门的联系,提出必要的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配合总务做好相关物资采购工作。

(二)总务处要按照防治传染病的要求,在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区域,辟出房间作为医学隔离观察室。采购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和设备。

(三)物业公司要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校园内的环境清洁和消杀工作。

 

附件:校园内传染病应急报告流程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0年6月9日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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