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特教职院〔2019〕52号
关于印发《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中心):
现将《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30日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2017〕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
二、奖学金类别及评选条件
1.一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学生。
2.二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二等奖学金的残疾学生。
3.三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的残疾学生。
4.优秀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的残疾学生。
5.自强成才奖:自主创业的残疾学生。当年度有违纪行为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处分或尚在处分期以及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艺术系学生和特殊教育(康复)系盲生英语不作要求),不得参评该奖项。
三、名额分配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给予的名额进行分配,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三等奖及以下奖项优先考虑特殊困难学生。
四、申请程序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学生,按照下列程序申请当年度的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自强成才奖:由本人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本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当年度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辅导员会同班主任审核后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报学工部。
在一个年度内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奖申请。
五、评审原则
为确保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知情权,举报投诉权,严禁各种不正之风,学工部门口设有举报意见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85222311。凡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除追回已经发放的全部奖学金及所给予的全部学费补助外,同时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开始实施,具体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附件:1.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
附件1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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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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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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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单位(学校、系、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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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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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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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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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
(从中学开始填写,其中注明目前攻读的学历和专业) |
本 年 度 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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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事迹 |
(500字左右,不够写请另附纸张) |
申请奖励 等级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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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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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2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被推荐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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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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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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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学校、系、专业、 班级)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专业 班 |
推荐奖励 等级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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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联 系 人 |
邱晓晖 |
电 话 |
057185249291 |
传 真 |
057185249291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留和路527号 |
邮政编码 |
310023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留下支行 |
账 号 |
19020201040009425 |
推荐单位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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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审办公室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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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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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和其它相关材料一起送,一式两份;2、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3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推荐名单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籍贯 |
残疾类别 |
目前攻 读学历 |
推荐奖励 等 级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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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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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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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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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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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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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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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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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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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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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