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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和第二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国家级团队)和浙江省第二批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省级团队)遴选工作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级、省级团队面向全省高职院校。

二、申报条件

参评国家级团队在基本条件、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需符合一定要求,具体见附件1省级团队申报条件参照国家级团队要求

、指标安排

第二批省级团队全省计划立项建设50。参评国家级团队从第一批、第二批省级团队中推荐,全省推荐指标为14

高职校限推1团队参加第二批省级团队评审,另外可推荐1个第一批省级团队参加国家团队推荐。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申报推荐。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优先推荐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专业。请有意向的教师团队于1025日上午11:00前提交申报书至人事处,申报书具体见附件2

(二)省级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推荐团队进行评审,确定第二批省级团队名单,并同步确定参评国家团队。

(三)培育建设。团队立项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团队建设和运行模式、教师能力、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内容,展开为期3年的建设工作。国家团队建设期满后,教育部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正式认定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省级团队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正式认定为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对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或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人事处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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