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国家级团队)和浙江省第二批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省级团队)遴选工作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级、省级团队面向全省高职院校。
二、申报条件
参评国家级团队在基本条件、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需符合一定要求,具体见附件1。省级团队申报条件参照国家级团队要求。
三、指标安排
第二批省级团队全省计划立项建设50个。参评国家级团队从第一批、第二批省级团队中推荐,全省推荐指标为14个。
各高职院校限推1个团队参加第二批省级团队评审,另外可推荐1个第一批省级团队参加国家级团队推荐。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申报推荐。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优先推荐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专业。请有意向的教师团队于10月25日上午11:00前提交申报书至人事处,申报书具体见附件2。
(二)省级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推荐团队进行评审,确定第二批省级团队名单,并同步确定参评国家团队。
(三)培育建设。团队立项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团队建设和运行模式、教师能力、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内容,展开为期3年的建设工作。国家团队建设期满后,教育部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正式认定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省级团队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正式认定为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对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或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人事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