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0号)工作要求,现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以下简称标准、资源和装备)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

创新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持续推动现代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及高质量发展。支持各地建设和推出一批基础良好、业内领先、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项目要求由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机构牵头制定,体现产教融合特征,突出校企联合开发,经过国(境)外一定周期的实际应用,能够引领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质量、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

主要指专业、课程、实习实训、教学条件、师资、培养培训、校企合作等。

1.推荐单位应为职业学校(也可联合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共同申报),有实质运行中的国际职业教育合作项目。

2.教育标准应具有明显的产教融合特征,由学校和行业企业共同研制,紧贴相关行业产业需求。

3.教育标准应具备实效性、示范性。符合当地技术标准和教育需求,获得政府、行业、企业、国际组织等多方认可,标准建设引领性强。

4.在国(境)外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已被采纳认证和推广应用,有一定的应用实践周期和规模,且应用于一定数量的国家(地区)。原则上近五年内,应有2年以上国(境)外应用实践周期。

5.鼓励获得国(境)外政府机构、国际组织或相关行业协会认证,已纳入国(境)外国民教育体系或职业资格框架,或者获得相关国际教育组织、行业协会或国际赛事认定、采纳的有关标准申报。

(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教学资源

主要指双语或外文教材等教学资源和在线课程、数字化平台等数字化教学资源,以及包含以上各要素的教学资源组合。

1.推荐单位应为职业学校(也可联合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共同申报),有实质运行中的国际职业教育合作项目。

2.教学资源内容应涵盖技能知识点、成体系且结构合理,

能体现国际先进教育教学和课程建设理念,具有较高数字化水平。

3.在国(境)外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被采纳和应用,具有一定的学员规模、培训规模、应用实践周期、国家覆盖数等。

4.具备实效性和示范性。教学资源在中外合作办学、人才联合培养、国(境)外办学、留学生培养、国际职教师资培训等项目应用,成效显著。

(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教学装备

主要指企业及教学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硬件装备、专业软件装备,以及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训室等软硬件一体化教学装备。

1.教学装备对标产业发展前沿,融入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教学装备通过行业组织、国际认证等,在国(境)外政府、学校、行业、企业使用评价良好,满足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

2.具有明显产教融合特征,原则上应为学校自主研发,或学校和企业共同作为研发主体,学校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如具有与合作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研发设备、装备协议以及相关知识产权授权等)。

3.在国(境)外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被采纳和应用,或被国际组织、行业协会、国际赛事采纳。

三、材料提交

1.标准、资源和装备各不超过2个。

2.请各系(院)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对照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标准(附件2),认真填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教学资源、教学装备推荐书推荐书》(附件1),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制作成1份PDF文档),于9月6日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科研处)。

3.根据推荐条件和建设标准,学校将择优推荐,经公示后负责人请按时在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zj.chinaafse.cn/)填写推荐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魏丹,电话:0571-85166070(8103)

附件:

1.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教学资源、教学装备推荐书推荐书

2.2023年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标准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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