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线下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线下课程)注册填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36号)相关工作要求,现将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线下课程)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程,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和教案。

2.课程设计科学,教学目标清晰,内容符合政治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规范性要求,体现职教特色。

3.课程至少已完成两(学)期教学实践,教学效果较好。

4.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师德师风优,教学能力强,团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5.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一课程负责人牵头的课程限推荐1门。

二、限额申报

我校限额申报2门。

三、材料提交

1.请各系(院)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和建设标准(附件2),认真填写《2023年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线下课程)推荐书》(附件1),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根据附件3.证明材料清单制作1份PDF文档),于9月6日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科研处)。

2.根据推荐条件和建设标准,学校将择优推荐2门,经公示后课程负责人请按时在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zj.chinaafse.cn/)填写推荐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魏丹,电话:0571-85166070(8103)

附件:

1.2023年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线下课程)推荐书

2.2023年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线下课程)建设标准

3.2023年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线下课程)证明材料清单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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