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趣”小课堂:国家通用盲文(五)

来源: 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语委办)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2日 点击数:



导 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我校作为浙江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校语委办)将开展系列国家通用手语盲文推广普及小课堂,欢迎广大师生参与学习。


一、复习

1. 声母“b、p、m、f ”

2.韵母“a、o、e、i、u、


二、新课:盲文声调

1.盲文声调有“四声”和轻声。

“四声”是指阴平、阳平、上声和去声,也称第一声、第二声、第三声和第四声。


2.盲文对照

3.记忆参考

四声的盲文比较好记,一声1点,二声2点,三声3点,四声要注意一下,不是4点,是23点。轻声没有盲文。


4.标调规则

目前通用盲文标调分二级,推广使用二级标调规则

4.1 一级:每个音节都要标调,变调音节标本调,轻声不标调。

4.2 二级:

4.2.1 标调省写规则。每个声母对应可以省写“四声”中其中一个声调。今天学习的声母“b”省第四声,“p”省第二声,“m”省第二声,“f”省第一声。(记忆口诀bpmf 4221)

4.2.2 韵母单独成音节的省第四声。

4.2.3 特殊音节标调

已经学的“i”根据规则省第四声,实际省第一声,第四声标调。因为“i”发第一声的频率比第四声要高,根据效率优先原则,“i”省第一声


“e”按规则省第四声,实际要标调。因为“o”“e”共用盲文“26”点,为了两者区分,音节“ō、ó、ǒ、ò”的声调符号省写;音节“ē、é、ě、è”的声调符号不省写。


三、音节练习


四、词语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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