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各部门,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关于召开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的通知》(浙特教职院党委〔2020〕43号)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第一次党员大会组建7个团。现将各团编团情况及召集人名单通知如下:
一、第一团
由办公室党支部、教务处党支部的党员组成。
召集人:兰德军
二、第二团
由纪检监察室党支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的党员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光净组成。
召集人:陆统
第三团
由组织人事处党支部、退休教工党支部的党员及党委副书记王金林组成。
召集人:林海燕
四、第四团
由基础教学部党支部的党员及院长、党委副书记黄宏伟组成。
召集人:邱淑女
五、第五团
由艺术系党支部的党员及党委委员王涛组成。
召集人:张磊
六、第六团
由特殊教育系(康复系)党支部的党员及党委书记王正东组成。
召集人:骆中慧
七、第七团
由学生工作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党员及党委委员、副院长黄桂美组成。
召集人:李桂枝
各团召集人负责召开团的会议及团的有关工作。请各团在第三轮推荐“两委”委员时一并推选团长1名,并将团长名单报送组织人事处。
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