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省直公发〔2023〕12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在编教职工2023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其中个人公积金缴存部分差额将在后续工资中分批进行补扣发。具体变动情况请教职工本人通过钉钉工资条查看。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
如对公积金缴费基数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与人事处联系,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人:薛淑娴,联系电话:0571-85249293(8002)。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571-86462137
附件: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省直公发〔2023〕126号)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