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教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点击数:

各位教工:

我院2015-2016年学年教科研统计工作已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1、统计范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的各项教科研成果(含各级各类校级项目、纵向项目、教材、著作、专利、艺术作品、教科研成果获奖及教师指导学生获奖等。)

2、统计要求:请教师本人于6月20日前下载并填写教科研统计表(见附件),将该表和教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审核,教师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反馈至所属考核部门,作为各考核部门教师业绩考核依据之一。

3、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请于6月20日前按上述要求至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完成审核。

4、所有经审核成果报院领导审批后发放教科研成果奖金。

附件:2015-2016学年教工教科研工作统计表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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