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16号),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教师择优资助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5年。

(二)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已作为校级或省级重点培养和使用对象。

(三)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或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成员;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成员(报教育部须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成员)。

(四) 未入选过全国高校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厅文件规定,我校推荐1名。

三、资助和管理

(一)对入选“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教师,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形式,每人共给予3万元的经费资助,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

(二)入选者每年10月底前将研究进展情况、工作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宣教处。省教育厅宣教处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读, 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

(三)入选者在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四)课题完成后,省教育厅下发结项通知并将视项目研究情况,在全省高校进行推广

四、申报程序

(一)每位申报人填写“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一式5份。(见附件)

(二) 每位申报人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教学型研究课题,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见附件)

(三)请各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老师于5月21日中午12:00前将材料报送办公室华莉处。

附件:

1: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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