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核单位、各位老师:
2014—2015学年校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于6月30日—7月13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单位为基础教学部、专业教学部、团委;
2、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教师科研统计、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师及指导学生获奖、教学建设项目等统计情况于7月1日前报所属考核单位;
3、各考核单位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统计结果依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附件1)和本单位的考核方案(各考核单位已将方案于4月完成公示)组织好本单位的考核工作,于7月7日前完成本单位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排名和单位内公示工作,于7月8日将本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中附1、附2)交教务处夏娟飞老师处;
4、根据学校工作安排7月10—13日召开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本学年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并公示。
附件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附件2: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和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