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全校教工: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工作的通知》(点击文件可下载)转发给大家。今后租用社会车辆保障公务出行的(包括组织学生见习用车),应在文件规定的定点服务机构中协商确定承运机构,请大家遵照执行。
校办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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