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建党95周年,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根据省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全省、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推荐 “两优一先”初步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省教育工委分配给我校推荐名额为:优秀共产党员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二、推荐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优先考虑省“万名好党员”推荐对象。副校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一般不推荐,中层党员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曾被授予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重复推荐。
曾被授予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时要从严控制。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重点是全省高校二级党组织及以下基层党组织。
三、推荐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事事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勇于担当克难攻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赞誉。
2.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中央、省委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切实履行抓党管党重要职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重视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四、推荐评选办法
1.支部推荐。各支部在5月10日下午4点前向学院组织人事处书面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推荐对象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
2.组织人事处在汇总各支部推荐建议名单后,在广泛征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确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推荐对象后,报省残联党组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工委。
联系人,王珏瑜,联系电话:0571—85249293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