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点击数:

浙特教职院党委〔2016〕9号

关于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确保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残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决策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黄树良

全面负责党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残联党组有关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解决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部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措施,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2.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禁令”及“28条办法”等规定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党的纪律,遵守党的章程,加强纪律建设,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防范、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督促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责任分解、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

4.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完善党内民主监督。

5.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严格按规定管理任用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许保生

对学院行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

2.领导并督促学院行政班子其他成员和中层行政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及各项工作。对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公车管理、公款消费与公务支出,加强正风肃纪的监督检查。

4.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5.进一步完善学院各项管理制度,深化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三、王金林

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

2.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党员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遵守党章、党纪、党规的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

3.加强组织人事工作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考核和监督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的管理,防止和纠正在人员引进和选人用人等工作中不正之风的现象发生。

4.规范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认真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各项政策规定,防止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5.加强招生、就业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就业政策,预防、纠正和处理在招生就业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规范自主招生考试行为,确保阳光招生、公平公正。

6.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学风建设,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防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7.进一步完善学院工会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管理制度,督促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推进学院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

8.抓好退休教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学院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9.进一步规范成人教育的教学管理行为,负责继续教育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负责基建办和团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严格执行好职责范围内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四、王光净

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

2.重视学术道德建设,严格规范学术行为,防止学术腐败行为的发生。

3.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教风建设,加大教学督导力度,认真督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教学纪律和职业道德的现象,积极开展教学领域内的纠风工作。

4.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行为,完善教学改革风险防控,严肃教学管理的各项纪律,防止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中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5.严格执行好职责范围内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五、黄桂美

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

2.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

3.加强对学院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等过程的管理,遵守政府集中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政策规定,杜绝“小金库”。

4.严格执行基建、修缮工程与设备、教材图书、大宗物资采购等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和采购管理制度,加强招投标及采购工作的管理。

5.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面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全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

6.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建设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7.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的党风廉政建设。

六、纪委

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职责。组织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和工作计划,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检查督查、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学院的惩防体系建设。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教育,执行廉政“三项谈话”制度。

3.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对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招生、招聘等的监管工作。组织“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党务、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4.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5.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政文化的辐射度。

6.加强审计监督,协调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按照议事规则讨论确定有关审计的重大事项。

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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