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浙江省第五届职业学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 点击数:

为激发我院大学生参与学术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学生展示自我才华、发挥自身潜能的机会,学院积极筹备参加浙江省第五届职业学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现面向全院学生征集参赛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赛对象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5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学生及全日制中职在校学生。

二、竞赛作品项目

本届竞赛拟分高职高专组和中职组两个组别:

(一)高职高专组

1.产品创意设计竞赛。产品创意设计注重产品的功能优化以及外观创新。具体可分为产品设计、外观设计以及服务创意设计。

2.生产工艺革新和工作流程优化竞赛。生产工艺革新侧重于具有理工专业技术背景的项目,具体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生命科学、能源化工;工作流程优化侧重于财经文管等服务业务背景的项目。

3.创业计划竞赛。创业计划设计既要强调创业计划的规范性、科学性,更要注重创业计划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具体分为机械设计、能源化工、生物医学、电子信息、环保建设和服务等六类。

4.社会调研论文竞赛。以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为重点,结合日常调研和专业调研,就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难点等问题,提出理性建议和独特见解,内容可以涵盖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学科。社会调研论文字数要在3000字以上10000字以内。

(二)中职组

主要通过作品展示的方式参与竞赛。

组委会将在决赛阶段安排中职组作品展示环节,加强中职学校间、中职和高职高专院校间的学习交流。

三、参赛方式

竞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团队形式参赛的,参赛者可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参赛。参赛团队人数一般在10人以下。可以跨校组队参赛(团队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省级比赛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统一申报。

四、竞赛要求及说明

1.此次征集的作品主要为参加2015年省赛做准备,征集名额不限,参赛作品于9月30日前以作品申报书(附件2)形式(电子版+纸质稿)上报团委黄瑾处。

2.参赛作品必须是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所发表作品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作品,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作品名称外,需注明作品的负责人一名。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术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4.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并经本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6.竞赛将按作品类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学院将对特别优秀的创新创业作品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并提供相关平台,为创新创业团队进一步深化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及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对代表学院参加省级“挑战杯”竞赛的指导教师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给予工作量补贴。

7.团委将在10月9日组织参赛团队进行现场答辩,最终根据答辩结果推荐作品参加省赛。参赛团队以现场PPT展示演说、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PPT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黄瑾

联系电话:85240075(8511)

共青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1、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五届职业学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的预通知

2、浙江省第五届职业学校“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作品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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