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2011学年校级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0日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各课题负责人:

我院2011年度校级课题尚有部分课题未结题,科研处将于6月份开展校级课题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 2011学年未完成,但已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的课题。

2.具备结题条件的2011学年立项课题。

二、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报告。

2. 课题研究过程性材料(如:问卷调查、分析材料、各种活动记录、学习记录、会议记录、修改心得等)。

3. 各种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教育软件、课件、其他相关材料,可附相关证书。

三、报送要求:

1.所报送的文本材料为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打印,按统一格式装订。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附后。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需提供2本原件。

3.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四、关于撤题:

已申请过延期的课题如还未能完成研究任务,不予办理结题手续。如需撤题,由课题负责人提交课题撤题申请书。不按时提交结题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承担课题研究任务,所承担项目予以撤销,已使用经费将追回。

请各相关课题组认真准备课题材料,按时完成我院校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并于2012年6月14日前将装订好的结题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所属部门,所属部门6月17日下班前报送科研处。.

附件:/UploadFiles/kygl/2013/5/201305301605062662.zip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结题申请书

2、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课题撤题申请表

科研处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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