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项目研究进展计划,督促2016年院校企合作(含自编)开发教材项目顺利结题,现将校2016年院校企合作(含自编)开发教材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6年9月申报立项,已到结题期限的2016年院校企合作(含自编)开发教材项目,有意申请院经费出版资助的,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2.2015——2016年申报立项,已符合结项要求的市厅级及以上课题且结项成果为著作(含教材)、有意申请院经费出版资助的,填写附件2。
二、成果要求
1.课题结题的成果形式要与申报时的成果形式一致,否则申请结题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结题材料包括:(1)《院校企合作(含自编)开发教材项目结题申请书》(请见附件3);(2)研究成果(书稿);(3)其它有关资料等。
三、提交材料
1.提交结题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上述纸质结题材料和《院校企合作(含自编)开发教材项目结题申请书》送交所属系部,各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7年6月8日前交至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唐慧老师处。项目负责人做好汇报准备,教务处(科研发展处)将组织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集中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为规范科研资料存档及便于查阅,请将所提交的结题材料按“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的次序,用订书机左侧两只钉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3.经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课题相关材料达到结题要求的,可按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申请经费资助出版。申请资助出版的教材需在2017年11月15日前提交正式出版的教材。
申报结题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教务处(科研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唐慧,张帆 电话:0571—85240027,8111。
电子邮箱:565791943@qq.com
附件1:2016年院校企合作(含自编)开发教材项目汇总表
附件2:学院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3:结题报告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