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成职协〔2023〕8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做好2023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院上报的成果总数限额为4项

、参评对象

从事职业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线教师、教研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均可报送成果参评。

三、参评要求

1.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职成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教科研论文。

2.成果选题应以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示范省、加快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重点围绕遵循新时代职业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新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实施“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思想政治课程改革创新、课程思政、“三全育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体系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教集团作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体现、现代学徒制实践、加强创业就业与职业培训、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评价体系创新、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推进高校继续教育规范发展、推动社区教育及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新见解、新思路和新举措,形成推动职业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改革工作系统性重塑、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的理论、体制、机制、制度、模式、标准、经验等的研究成果。

3.参评成果要求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有较强的说服力,有一定的借鉴或推广价值。全文字数以不超过6000字为宜。

4.每位参评成果负责人,限报一项。往年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同一成果不得参加评选。

四、奖项设立及标准

1.奖项设立。设立一、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项数分别占参评成果总数的10%、15%、25%。

2.评审标准。一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省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二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五、材料报送

1.报送的参评成果材料包括《2023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和相关研究成果材料(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和教科研论文)。

2.《成果申报表》研究成果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电子文档(word版)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cwu613@hotmail.com,电子文档需以“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

3.校内截止日期:2023年5月23

系 人:吴娟萍  联系电话:0571-86999937(8937)

   箱:cwu613@hotmail.com


附件:2023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申报表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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