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级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浙特教职院(2017)83号)文件规定,我院将于2023年6月初,对2022年7月立项的校级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2022年7月立项的校级课题
2. 2021年度申请延期的校级课题
二、结题条件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对照校级课题管理办法及申报时约定的内容,符合结题要求的,提交结题材料。
三、材料要求
1.课题结题材料(一式一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内容须包含:校级课题结题申报表(见附件)和研究成果。
2.研究成果: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封底;成果是著作的,其复印件为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成果为专利、软著的,其复印件为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3.结题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u613@hotmail.com,邮件及附件名称格式为“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联 系 人:吴娟萍 联系电话:0571-86999937(8937)
邮 箱:cwu613@hotmail.com
附件:附件1:校级课题结题申报表
附件2:2022年7月立项的校级课题名单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