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7月立项的校级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8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级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浙特教职院(2017)83号)文件规定,我院将于20236,对20227月立项的校级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20227月立项的校级课题

2. 2021年度申请延期的校级课题

二、结题条件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对照校级课题管理办法及申报时约定的内容,符合结题要求的,提交结题材料。

三、材料要求

1.课题结题材料(一式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内容须包含:校级课题结题申报表(见附件)和研究成果。

2.研究成果: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封底;成果是著作的,其复印件为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成果为专利、软著的,其复印件为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3.结题材料于2023531日前提交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电子发送至邮箱cwu613@hotmail.com邮件及附件名称格式为“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人:吴娟萍  联系电话:0571-86999937(8937)

   箱:cwu613@hotmail.com


附件附件1校级课题结题申

附件2:2022年7月立项的校级课题名单


教务处(科研处)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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