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美育创新优秀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9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推动职业院校美育工作发展,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美育专门委员会启动“2023年职业院校美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我校现面向全校教师征集美育创新优秀典型案例并推选优秀案例参与编印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美育专门委员会的《美育典型案例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案例可围绕但不限于以下选题内容:

1.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2.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3.学校美育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探索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传承与创新

5.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6.学校美育协同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体系构建

7.学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8.学校美育数字化资源建设

二、撰写原则

1.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学生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2.实效性:对学校美育教育工作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3.创新性:注重创新,为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4.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职业院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撰写要求

1.内容要求:各系部可根据本校实际工作,选取一个或几个方面形成典型案例,重点突出工作的特色与亮点,案例数量不限,要求摘要300字以内,案例正文3000-5000字,图片5-8幅。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

2.格式要求:案例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四、材料提交

请各系部认真组织教师申报撰写,并于8月25日将案例材料和《案例报送汇总表》(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科研处)。

联系人:魏丹,电话:0571-85166070(8103)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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