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系:
为深入推进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以服务全省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为目标,在“十四五”期间,面向全省长学制专业、特别是承担中高职一体化改革试点的专业,打造一批高水平、结构化、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构建中高职相互衔接递进的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实训体系,实现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提升。
二、实施原则
秉持着聚焦产业,服务发展;中高一体,紧密协同;结果导向,注重绩效三方面原则。合理布局专业结构,修订完善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以“1+N”模式,共建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牵头高职院校重点依托国家和省级“双高”建设单位;落实服务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根据一体化培养模式要求,加强团队绩效考核工作。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学校和申报专业需具备:高职学校需有效进行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培养,并在中高职师资共研、课程共建、人才共育等方面有效建立机制,取得丰硕成果;或在近期全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中取得标志性成果;校内专业需为承担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任务并取得突出实绩的专业。
2.团队建设需具备:团队成员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团队结构需由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教师组成,涵盖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实训课的专任校内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20至3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8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30%以上;有五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经历的骨干成员不少于5名;团队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经验和企业实践经历的专业带头人。
3.建设任务需围绕:团队能力建设、教学标准体系建设、课程资源建设、探索团队协作教学及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进行。聚焦一体化人才培养,团队教师以“行动导向”为目标式教学,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融入教学内容,开展长学制贯通培养的教学标准体系,助推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
4.建设管理与保障需明确:职责分工、绩效考核、业务指导。要结合实际,制订团队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团队建设、管理、激励和奖惩的制度举措;以3年为期限将进行考核验收。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名额:高职院校申报限额1个创新团队,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如承担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任务重、成效显著的,可增加1个申报名额。
2.推荐要求:要按照公平公正和质量水平优先的原则做好校内遴选推荐工作。要优先支持符合学校发展重点、专业特色鲜明、服务地方产业能力强的一体化团队。
3.提交材料:申报团队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2)及重要佐证材料(扫描件)于2月3日前发送于教务处(科研处)。
联系人:魏丹,电话:0571-85166070(810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