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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浙江省“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延期结题的2018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延期结题的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的成果形式要与申报时的成果形式一致,否则申请结题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结题验收报告》:凡申请结题者,须按要求规范填写相应验收报告(见附件2、附件3)并需项目负责人签名。

3.成果材料。对照教改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两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如是课程建设类,则要提交课程改革相关资料。

4.汇报PPT。结题评审形式采取专家现场评审,请项目负责人准备好项目汇报PPT(限时8分钟),主要阐述项目简介、项目预期成果和最终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5.请项目负责人于122前将验收报告纸质稿一式3,成果材料1交至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相应的《变更备案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

2.对已延期且仍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取消该项目,以确保项目高质量结题。

3.验收严格遵照程序进行,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不予结题验收。

联系人:刘彦华,办公室地点:7-224室

联系电话:85240027(8111),电子邮箱:479605749@qq.com

附件:

1.2019年立项和2018年延期结题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和变更备案表

3.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和变更备案表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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