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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系召开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持续培育卓越人才,特殊教育系于7月6日下午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会议邀请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部长徐辉,浙江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陈荣弟、浙江师范大学教授朱宗顺、丁兰第二幼儿园园长应健敏担任论证专家。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副院长杨海平及教务处、特殊教育系、公共基础学院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参加会议。会议由特教系主任骆中慧主持。

围绕“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师范认证核心理念,特殊教育教研室主任伊兰、学前教育教研室主任陈爱琳依次对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进行了汇报。论证专家们围绕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修订内容,从不同维度对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浙江省残联教就部长徐辉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描述了新形势下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事业面临的挑战。他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他提出两个专业要关注即将出台的《浙江省特殊幼儿园设置标准》,要求各专业在修订新版培养方案时要注意专业发展的前沿性,结合新形势下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来制定人才培养目标。

浙江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陈荣弟指出,各专业在人培方案制定时在课程设置上,应进一步规范非核心课程与核心课程在学分设置和课时比例上的安排。培养融合教育课程特色应注重课程的内在逻辑性。

浙江师范大学朱宗顺强调,专业底色是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根本。各专业在人培制定过程中,要落实国家教师教育政策和改革要求,聚焦本专业内发展的逻辑性,在保持学科主线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专业外延,挖掘专业特色亮点。

丁兰第二幼儿园园长应健敏表示,幼儿园实践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具体需求是确立人才培养目标的现实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应能反映用人单位的实际用人需求。她建议,将通识性康复课程纳入课程体系中,同时更新“三习”模式,保障学生在实践课程中个案参与的持续性,支持学生掌握扎实的融合教育教学技能。

学院副院长杨海平在作总结发言中指出,本次研讨会中专家们提出的观点为学院师范专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各专业教师应积极听取专家意见,树立认证理念,紧密结合社会发展需求,行业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化需求,进一步完善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新方案能落实于课程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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