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为保障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规范有序实施,维护测试的公平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和《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程。(见附件)
下一条:关于印发《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