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1.面向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手语翻译)、音乐表演(视障除外)康复治疗技术(视障除外)、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听障除外)专业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
2.在校教职工。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10月21日—24日24:00。(逾期无效)
2.缴费:2024年10月25日16:00—28日12:00。(详见附件:普通话缴费步骤)
收费标准:学生30元/人; 教职工65元/人。
3.测试时间:2024年11月23、24日。(缴费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报名入口
学生报名路径一:报考者登录手机端钉钉——业务系统——教学管理服务——活动报名,选择报考项目,输入身份证号码(并仔细校对是否与“源信息身份证号码”一致),最后点击右边“确认”(提交成功后页面下方会显示考生报名信息,请认真核对录入信息是否正确)。
学生报名路径二:报考者通过电脑端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zcse.edu.cn/),统一身份认证后进入“教务系统”,点击上方“活动报名—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项目,输入身份证号码(并仔细校对是否与“源信息身份证号码”一致),最后点击右边“确认”(提交成功后页面下方会显示考生报名信息,请认真核对录入信息是否正确)。
教职工报名:浙政钉联系教务处夏老师。
四、测试地点:校内普通话测试站15号楼5楼。
五、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由教育部(国家语委)负责发布。考生一般可在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分验证栏目查询成绩。本批次证书将于下学期初由各班学习委员统一到教务处7-317办公室领取。
重要提示:
1.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十二条规定: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缴费完成后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则不再退还报名费);
2.自2023年4月1日起,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考生抽签后直接参加测试;
3.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新版纲要,详细解读考生可关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
教务处(科研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