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5日 点击数:

各系:

为做好我校2025年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二及以上在籍在校学生(含本科)

二、评选条件

各系请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修订)》的文件规定组织评选。

三、流程

1.各项评比由各班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2.评选结果由各班班委会讨论无异议,交班主任、辅导员审核;

3.各系审查后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4.公示结束后报学工部复核备案,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

5.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6.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获奖名单。

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学生综合测评情况登记表校奖学金评选推荐表、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推荐表、学业进步奖评选推荐表(电子版及1份纸质版须盖章

2.学生奖学金发放表(Excel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须盖章);

3.公示材料(纸质版1份须盖章)。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5109日前报送至学工部

联系人:学工部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94572

、其他说明

1.各系请按照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修订)开展以上工作。

2.各系请告知学生认真核对2024-2025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如对成绩有疑义请尽快与校教务处联系,以免在评选过程中出现问题。

3.有效综合素质加材料时间跨度:202491-2025831日,上一学年已经作为综合素质分加分的材料不得在本学年使用。

4.各系在学生奖学金评工作过程中认真审查,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附件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

(修订)

2.学生奖学金发放表



                              学生工作部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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