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我校2025年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二及以上在籍在校学生(含本科)。
二、评选条件
各系请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修订)》的文件规定组织评选。
三、评选流程
1.各项评比由各班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2.评选结果由各班班委会讨论无异议,交班主任、辅导员审核;
3.各系审查后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4.公示结束后报学工部复核备案,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
5.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6.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获奖名单。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学生综合测评情况登记表、校奖学金评选推荐表、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推荐表、学业进步奖评选推荐表(电子版及1份纸质版须盖章);
2.学生奖学金发放表(Excel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须盖章);
3.公示材料(纸质版1份须盖章)。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10月9日前报送至学工部。
联系人:学工部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94572
五、其他说明
1.各系请按照《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修订)》开展以上工作。
2.各系请告知学生认真核对2024-2025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如对成绩有疑义请尽快与校教务处联系,以免在评选过程中出现问题。
3.有效综合素质加分材料时间跨度: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上一学年已经作为综合素质分加分的材料不得在本学年使用。
4.各系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过程中,认真审查,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附件: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
(修订)
2.学生奖学金发放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