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TJC-2025035
2.项目名称:自强育人系统医疗服务模块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4.预算总金额(元):9.9万元
5.最高限价(元):9.9万元
6.采购需求:在自强育人服务系统平台上增加学生健康档案、特异体质健康档案、大学生医保参保申请、学平险参保申请、学平险理赔申请、转诊备案申请等模块。
7.服务需求
管理端:
(1)学生电子健康档案:和学生档案链接或直接加在学生档案中。如单独增加健康档案模块,应含以下内容:学生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班级名、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入学体检报告或教资体检报告(异常项)、既往病史、用药史、手术史、入学后出现的疾病和诊疗记录、备注。细化残疾和疾病档案的统计分析功能。该功能应显示在管理端,资料不共享给学生,仅限校内相关权限教工查阅。
(2)特异体质健康档案:学生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班级名、带班辅导员姓名、联系电话、疾病名称、重点关注内容、按月度填写健康宣教和病情变化、备注。该功能应显示在管理端,资料不共享给学生,仅限校内相关权限教工查阅。
(3)大学生医保、学平险参保申请和理赔申请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学生端。该功能应显示在管理端,资料不共享给学生,仅限校内相关权限教工查阅。
(4)各类保险参保情况汇总查询:含在校学生的大学生医保、学平险参保状态查询。该功能应显示在管理端,资料不共享给学生,仅限校内相关权限教工查阅。
学生端保险专栏:
(1)学平险(商业保险)参保通道:学生端发起参保申请,管理端无需审核。该功能应显示在学生手机端。
(2)学平险(商业保险)理赔申请通道:含申请人姓名、班级、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报销材料图片格式(出院发票、出院小结、住院清单、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正反面)。审核机制,审核完成后显示给学生。如审核不通过应给出审核意见和重新提交申请方式。该功能应显示在学生手机端。
(3)大学生医保参保通道:含申请人班级、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民族、学籍号。审核机制,审核完成后显示给学生。如审核不通过应给出审核意见和重新提交申请方式。该功能应显示在学生手机端。
(4)大学生医保停保通道:在学生停保申请页面标注“停保只是暂停参保状态,不等同与退保。不能退还保费。”该通道填写应含申请人班级、姓名、身份证号码、停保原因。审核机制,审核完成后显示给学生。如审核不通过应给出审核意见和重新提交申请方式。该功能应显示在学生手机端。
以上新增模块均应将数据与学校资源中心共享。新增模块做到与原学工部自强育人系统系统紧密连接。
8.评标材料:一正一副。
9.评标办法:参照综合评标法,价格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商务技术分合计90分。
序号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建过的类似系统开发案例。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10 |
2 | 管理端系统: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管理端的系统功能开发方案技术支持及说明进行评分。(分值:0,3,6,9,12,15) | 15 |
3 | 学生端管系统: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学生端的系统功能开发方案技术支持及说明进行评分。(分值:0,3,6,9,12,15) | 15 |
4 | 数据安全保密能力: 根据投标人是否具备完善的保密管理和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分值:0,3,6,9,12,15) | 15 |
5 | 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履历、资质证书扫描件等)。(分值:0,2,4,6,8,10) | 10 |
6 | 根据投标人对新增模块与原自强育人系统连接的理解方案,进行评分。(分值::0,2,4,6,8,10) | 10 |
7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完善合理情况进行评分,包括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方式、服务流程与规范、售后服务保障等情况,进行评分。(分值:0,3,6,9,12,15) | 15 |
合计 |
| 90分 |
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入围成交候选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
https://www.zcse.edu.cn/xxgk1/xxgklm/zbzc.htm
方式:线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5:30(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后勤管理处办公室2-203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30日15:30(视专家到位情况)
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后勤处办公室2-2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成交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告,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八、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传 真:无
项目联系人(询问):童淑
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10-16:30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450183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朱金锋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1806795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