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校根据校内各部门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9-2020学年度,学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记新时代高等教育的新使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治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清单中每一项公开信息落实到具体公开部门、公开人员。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同时,加强学校各个部门的工作联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深化信息公开事项范围

本学年度,学校对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进行逐条逐项梳理。同时,加大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学校通过内网及协同办公OA系统,面向学院师生公开办学过程中产生的政策文件、评奖评优、招聘、招投标、出国(境)公示和其它各类信息,充分保障师生对学院办学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为便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更快捷、有效地获取信息,一是完善了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更新了学院官方网站域名,以更详实的公开内容、更及时的更新速度,帮助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相关信息;二是不断探索发掘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充分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钉钉等媒介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全院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数736条,通过微信公开学院相关信息300条,主管单位省残联转载微信信息12条,上报教育厅重要工作信息14条,录用4条,录用率达29%。

按照相关国家、省市和学院相关规定,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编写工作:

基本信息6项,主要包括学院办学基本情况、学院章程、各项制度汇编、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院规划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通过学院官网、内网平台、学院微信平台等渠道公开。

招生考试信息5项,主要包括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残疾学生招生考试大纲、招生渠道、录取情况等信息,通过学院招生考试网站公开。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项,包括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捐赠情况、设备采购招标公示情况、预决算情况、收费项目及依据等信息,主要通过学院官网、高校数据采集平台等有关平台公开。

人事师资信息5项,主要包括校领导社会兼职、校领导因公出国(境)、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和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评先评优等信息,主要通过学院官网、省残联网站公开。

教学质量信息5项,主要包括学院专业设置情况、开设各类课程情况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情况等信息,通过学院官网、学院教学内网等平台进行公开。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项,主要包括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惩和申诉办法、学生评奖评优等信息,通过学院官网和内网平台等渠道公开。

学风建设信息3项,主要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信息,通过学院官网和内网平台等渠道公开。此外,学院组织人事处定期对参加职称评审教师所发表学术论文进行查重,并根据相关制度处分具有学术不端行为教师。本学年,学院没有发现教师学术不端行为,也没有接到关于教师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

学院为高职院校,不涉及学位学科相关信息。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项,主要包括学院开展国际合作办学情况和留学生管理相关制度等信息。学院为新建高职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正在探索阶段,目前未开展,不涉及此项工作。

学院在2018年9月完成省委巡视工作,相关信息已按照巡视要求在学院官网、微信平台及时公开。

学院突发事件预案、预警和处置信息,以及重大事件调查处理情况主要通过学院内网平台向师生公开。此外,按照相关规定,学院通过文件流转、信息报送和校内通知等渠道将有关信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办公室负责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2019-2020学年,学院没有收到社会公众和学院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9-2020学年,经向学院工会和部分干部师生了解,学院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

社会公众和学院师生可直接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571-85222311。2018-2019学年,学院没有收到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2020学年,学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评制度

为有效督查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定期将本部门上一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送学校办公室,学校将根据工作年报及日常检查情况进行考核。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建设

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径、新方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丰富各类信息公开渠道,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公开网络,促进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更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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