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点击数: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0号)的要求,现就我院在筹建过程中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

(一)筹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为建院以后信息公开打下基础。

为了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院领导从筹建开始就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

(二)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了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人员由总支、办公室(宣传、人事、财务)、工会、等部门组成;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学校各职能部门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此形成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2-2013学年,全院公开信息共6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435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生相关信息。包括学院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各层次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万向助学金)、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就业等信息;学生各类评比等。

4、教职工相关信息。包括教职工招考录用、人事任免信息、职称评审、教师业绩考核、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等有关教师切身利益的信息;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5、规章制度、年度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等财务信息。由于学院在筹建过程中大量的规章制度在制订和修订中,学院坚持事关学院发展及教职工利益的制度通过教代会或集体讨论并公示的途径。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通过校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另外也通过主管部门省残联网站公开重大信息。

2、简报、各类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院筹建以来没有出现任何举报现象。虽然学院还在起步阶段,但学校在重大问题及事关教工利益的决策坚持民主管理积极发挥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同时在招生、助学、学生入党等环节一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也没有出现一例举报。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向

由于学院在筹建过程中内部机构还未健全,同时作为我省唯一一所特殊教育职业院,省政府及各级部门和社会给予诸多的关爱,迫切希望得到上级部门及兄弟院校的指导。学院将努力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特别对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分配、考核等制度广泛征求意见,以充分保障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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