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点击数:

校内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43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统计支撑,请数据采集部门按要求认真完成年度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本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共涉及8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交流合作处、后勤管理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根据统计要求及部门职责,现将具体任务进行分工(见附件),请相关部门负责人统筹做好本部门的填报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依法依规统计意识

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提高政治站位,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本部门填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加强对源头数据的审核,强化教育事业统计全过程质量控制。

(二)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中的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进行填报。填报数据时,请注意部门间关联数据及上下年统计口径的一致性。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相关部门在1031日前将填报表格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报送办公室蔡耀茜(2号楼312室)。


附件: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校内任务分工表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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