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文件要求,现将拟交流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二、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9日起到10月14日止。
三、公示联系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571-85222311;学校人事处,电话:0571-85249293。
附:拟交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9日
附
拟交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 等级 |
吕明晓 |
男 |
1981年4月 |
浙江财经学院 财务管理 |
本科 学士 |
无 |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
浙江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
管理七级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管理七级 |
方君娟 |
女 |
1980年4月 |
西南大学 工商管理 |
研究生 硕士 |
无 |
公开考录 |
浙江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
管理七级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管理七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