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1日 点击数: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46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电子证)在线申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人事处审查和学校研究后,拟同意王金林、俞念两位同志办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现予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31日至9月7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真实情况,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5222311(学院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23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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