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专业群建设与管理,增强学校办学特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并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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