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中心)工会小组:
现将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发〔2018〕11号)转发给你们,学校原有关文件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附件: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总工发〔2018〕11号)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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