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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班级团支部推荐,班级同学考评,经学生第一党支部投票、选举、考察,支部会议讨论,并征求有关意见,拟把以下同学列为学生党员发展考察对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班级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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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康复14(2)班
| 吴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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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康复14(1)班
| 潘卓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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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康复13(1)班
| 朱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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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技术14班
| 孔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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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艺术14(3)班
| 夏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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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艺术12(1)班
| 王佳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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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15(3)班
| 王晓依
|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
联系人:杨志萍
联系电话:85249291 15068831969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向学生第一党支部反映情况。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学生第一党支部
20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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