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个1000爱心助残工程”捐助活动的通知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05日 点击数:

关于开展“三个1000爱心助残工程”

捐助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12月3日是第十六个“国际残疾人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倡导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深入了解、关爱弱势群体的生活生产,积极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促进和谐浙江建设,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残联决定,结合正在开展的作风年建设活动,组织开展“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爱心助残活动。省残联作为发起单位,各级党组织更应高度重视本次“三个1000爱心助残工程”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献主体。省残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特别是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当好表率。

二、捐助要求。本次捐助活动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建议处级及以上干部捐200元及以上)。

三、捐助内容。本次捐助以捐款为主。

四、接收与送达。本次捐助活动统一由省残联工会协调接收。各党总支、党支部集中将捐款名单和款项缴至省残联机关工会出纳王璟同志处。本次捐助活动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搞好教育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捐助活动的组织工作。

鉴于省总工会和省直机关工会也下发了“金秋助学”的通知,加

上今年南方遭灾严重,上级再有号召捐款的可能,以及我会实际,因此,这次大家捐的善款,拟将上缴和用于多个方向,具体待省残联工会研究决定后公布。

中共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委员会

200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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