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2日 点击数: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传播和普及职业规划知识和理念,引导大学生自觉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举办第四届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有关事项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创新放飞梦想,创业成就人生” 为主题

二、大赛分类

大赛设三个类别,分别是以选择具体职业就业为目标的职业规划类(简称A类),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服务咨询为导向的创新创意类(简称B类)和正在实施创业项目的创业实践类(简称C类)三个类别。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高职学生(毕业班除外)。A类以个人形式报名参赛,B类和C类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报名参赛(每个团队参赛选手不得超过4人),每个作品(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四、大赛组委会

组长:王金林

成员及评委:邱淑女、陆统、李桂枝、林海燕、张帆、徐学民、俞晓婷(如评委本人参赛,则不参与评分)

组委会成员由学工部、教务处、系部、基础教学部相关领导和老师组成,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大赛将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

五、大赛形式

本次大赛自2017年5月下旬启动,大赛分为报名、初赛(作品初评)和决赛(现场答辩)三个阶段。

①报名(5月22日—6月15日):参赛选手提交书面作品。作品的书面评分标准见附件;请参赛选手于6月10日下午15点前将作品以电子稿形式(要求pdf或word格式)交至学工部陈紫欣老师的邮箱384828289@qq.com。

②初赛(6月15日—6月20日):以参赛选手提交的书面作品为依据,学校组委会组织文本评审,选定一定数量的选手进入决赛。

③决赛(6月21日):选手在现场用PPT作自我展示(现场陈述和职业模拟两个环节),回答评委问题。评选本次比赛的优胜选手。

六、奖项安排

A、B、C每类项目的第一名获得500元启动资金奖励+证书+推荐实习机会,如其中某类项目因参评作品数量不符合设评要求。多余奖项转其他项目的第二名,B类优先推荐。

注:启动资金奖励金用于比赛文本印刷和视频制作。A、B、C三类的第一名获得者分别推荐参加省级大赛。

七、辅导员相关工作

①希望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结合学校整体安排,做好本班的宣传、发动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广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创业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②参赛学生的组织: 辅导员要积极鼓励本班学生参加,原则上每班职业类、创业类各一人。

八、其他

1校赛将根据决赛成绩,评比出优秀选手(具体名额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获奖选手将获得相应的荣誉证书,指导老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的荣誉证书。同时学校将根据选手情况,各推荐A、B、C类各1名选手参加“全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2 因该项比赛赛程长、内容多,学生可以自己在校内找一位指导老师对其进行专业指导。如推荐选手在省级比赛(属于省级大学生竞赛类项目)获奖,选手和指导老师将获得省级荣誉证书和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指导老师可根据学校的学科竞赛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教科研奖励。

3 如对比赛或材料准备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学工部。联系电话86452702 , 86994572 。

附件1.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职业规划信息表

附件2.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创新创意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3.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创业实践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4.书面作品评分标准(A类)

附件5.书面作品评分标准(B类)

附件6.书面作品评分标准(C类)

学工部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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