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2、2014届高职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5日 点击数:

各2012、2014届毕业班班主任:

根据浙教评院〔2015〕5号文件,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对2014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2012届毕业生的网络调查已经启动。为确保我院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 年)》明确要求建立的常规性调查工作制度,调查结果将作为我省各高校办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本次调查工作由王金林副书记领导,学生处负责,请各班主任及时关注本班的调查作答情况。

二、努力提高学生上网答题率。各班级要积极配合做好本次调查工作,根据文件的要求,确保本班学生的调查率不低于50%。为确保调查的公信力和参与率,让毕业生对该项调查工作有更充分的了解,我处将《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网上问卷调查的公告》(见附件 1)和《问卷答题操作手册》(附件2)在校园网主页上公布,时间为 2 个月。本次调查工作由学生处陈老师负责查询、监控毕业生作答情况。在调查工 作 正 式 实 施 半 个 月 后,学生处将在网 上(http://gzdc.zjedu.gov.cn)查询尚未完成问卷调查的本校毕业生名单,并组织班主任、班干部,利用 QQ 群、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催促毕业生参与本项调查工作。

三、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浙江省教评院将多次循环向毕业生发送邀请作答短信和邮件,如仍有毕业生未收到调查邀请信,各班主任要告知其通过网页(http://gzdc.zjedu.gov.cn)或调查微信公众号《浙江省教育厅毕业生跟踪调查》(微信号zjgzdc)进入调查系统,点击“毕业生调查入口”链接进入统一答题页面,并填入本人手机号和姓名获取短信密码,并凭密码在一个小时内登录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可采用QQ验证;如手机与QQ均已变更则请其在网站调查系统上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评估院工作人员确认“人号”一致后,毕业生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网站调查系统作答。

四、其他事项。本项工作由省教育评估院负责具体实施,我院由学生处具体落实。未尽事宜,请咨询陈老师:86452702。

附件:1.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与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公告

附件:2. 问卷答题操作手册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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