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参加招聘。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具有丽水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3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丽水市教育局(囿山路12号)三楼。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15年4月16至17日凭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到丽水市教育考试中心一楼(囿山路12号)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二门。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教师岗位总分为200分。
(三)面试
笔试后,按笔试成绩(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校医和图书管理岗位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100%)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聘用
按有关聘用规定程序办理。
丽水市教育网衔接:http://www.zjlsedu.org/Item/123669.aspx
附件: 招聘特殊教育学校老师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