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报到及落户手续
1、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在地市县人才中心报到
2、凭转签的《报到证》到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
3、持《行政介绍信》到接受单位报到。
4、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填写《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领取《反馈单》等
注:第一程序在地市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办理
第二程序在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办理。
第三程序在接收单位办理
第四程序在人才中心设的办证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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