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辅导员:
按照学校安排,今年清明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为确保放假期间广大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班辅导员务必在学生放假前,专门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把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作为专题教育活动的重点,使学生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具体强调以下几点:
1、离校安全,要求学生离校时,要整理好自己日常用品,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相机、手机、手提、现金、饭卡、银行卡等);离开教室、宿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水源。
2、出行安全,教育学生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乘车广告信息,不要乘坐非法运营及无证、无牌、超载车辆,请学生在回家和返校途中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注意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横穿马路时要走斑马线,要按照红绿灯指示行走;骑车同学一定要小心谨慎,不得闯红灯、骑飞车、逆向行驶。
3、节日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校外集体活动,不得参与传销、直销、赌博等活动。学生个人外出旅游要征得家长同意,外出游玩避免到偏僻场所或其他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保证身体健康。
4、增强防范意识,要加强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教育,要特别提醒学生提防手机短信、网银、银行卡、网络购物、网络交友、介绍工作等诈骗行为,不要相信任何推销和转款要求,不要透露个人银行卡、身份证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教育学生文明祭扫,注意野外用火安全,防止火灾发生。
5、注意饮食安全,要教育学生讲究饮食卫生,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一看有没有包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不吃过期、霉变食物,不暴饮暴食,不酗酒,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另外,注重心理安全,注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同学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谦让,要以平和的心态处理问题,特别是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理智,不能冲动,更不能动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良后果。
二、加强留校学生管理
对于留在学校的学生,各班级应加强管理。要求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严禁学生晚间迟归、夜不归宿;严禁任何学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擅自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炒锅、烫发棒、电吹风等),私拉乱接电线或插座,不得使用明火(打火机、火柴和蜡烛),保证消防安全。
三、做好节假日学生离校登记工作
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严禁学生擅自提前离校或不按时返校,学生离校、返校时应主动刷卡。所有离校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按班级集中填写节假日回家情况登记表,注明离校学生姓名、性别、目的地、离校及返校时间、联系电话、寝室号码等,请于4月 3日上午11:00前报至学生处。
四、节后及时核查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
各班辅导员于4月 7日上午核查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学生处。对未按时返校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延迟返校情况。对无故不按时返校及擅自提前离校学生,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学校纪律处分。
备注:
4月6日(周一)晚上正常晚自习。
学生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