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7日 点击数:

各系(部),各位教师: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将于4月15日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将于4月15日至6月15日进行。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报送到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老师于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三、本次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共五类,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附件,课题申报教师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联系人:唐慧 联系电话:8111,85240027

邮箱:565791943@qq.com

附件:

1.2020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2020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2020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2020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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