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3日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90号),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 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以及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14年度选派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列入学校重点培养的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

二、推荐类别、推荐名额

(一)推荐类别

B类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高职院校的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除少量可参访国内高水平大学外,主要到省内外博士后工作站、有意向的院士专家工作站、 科研院所及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等参访。

(二)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14年度原则上高职每个专业推荐1名专业教师申报B类访问工程师项目,全校推荐1名教师申报B类访问学者。

其中B类访问工程师项目中,至多有1名教师可以申请脱产1学期(补贴学期标准课时量的80%);B类访问学者项目至多可有1名教师可以申请脱产1学期(补贴学期标准课时量的80%)。

如有个别专业当年度未能选派,学校可在工学矛盾不突出的情况下,进行专业间申报名额调剂。

(三)申报程序

申报者必须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附件1),《学校访问学者(工程师)项目申请表》(附件2)。由教学部审核后,将推荐表在2014年4月23日之前递交学校师办公室华莉老师处。经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并上报省教育厅。

访问学者请登录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edu.cn)下载查询2014—2015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

申报者在向学校递交推荐表时,必须经导师签字确认。

三、资助

1、列入B类访问学者(工程师)项目的教师,学校先期资助5000元/学年。

2、在访学期间,成功立项浙江省教育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学校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进行项目资助。

3、如接受单位进修费用高于学校资助标准,由学校全额资助进修费用,并参照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报销相关费用。

四、考核

为做好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单位签署意见; B类访问学者(工程师)返校一年后,学校须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跟踪考核表》,由所在系(部)和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今年省教育厅将对2012年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2013年选派的访问工程师进行考核,并将委托省高校师资研究会进行交流检查。从今年开始,高校B类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将纳入“浙江省高等院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http://124.160.71.139/a/index.do)统一管理。

学校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

附件2《学校访问学者(工程师)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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