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50号),就做好我校2017年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C}2、 {C}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二、选派专业
优先考虑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等。
三、选派范围
1、中青年学科/专业到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任务的教师。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规定见附件1)
如申请时外语未达到条件,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须提供可以翻页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2、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申报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排出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前。(邀请函要求见附件2)
3、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已明确淘汰的人员可以申报该项目。
五、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国(境)学习进修申请表》(附件3),并附国(境)外接收学习进修机构相关材料,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所在部门于3月31日前对照申请条件签署意见,报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
3、个人网上申报:申请表经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申报人于4月1日-4月15日期限内登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报名参考附件4)
4、申报材料递交: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整理顺序见附件2),请申报人2017年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递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5、学院经研究确定人选后,统一上报。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含邀请函具体要求)
附件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职工出国(境)学习进修申请表
附件4、《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