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交本学期学习考察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4日 点击数: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本学期教师选派出境培训、以及赴兄弟学校考察学习,均需向学院递交学习考察报告。请各相关教师以及考察学习带队教师于1231日之前将考察报告递交办公室华莉老师处。所有考察报告,均需按要求填入表格。

学院于1月上旬组织学习考察报告会,请有关老师做好汇报准备。

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习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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