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暂行管理办法》现将2015年度学院教工申请在职攻读博士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于2014年9月15日之前,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递交所在系部和处室审核。
专任教师所在系部根据专业建设状况,就申请人报考院校、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签署意见后,交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审核;兼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由本人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经系部、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审核;“双肩挑”人员还须经分管校领导、分管组织人事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审核。请各部室汇总、初审本部门申请人员材料后,于2014年9月26日前将《审批表》交到校办公室华莉老师处。
相关文件及审核表请可到校网附件下载处下载。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