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水平,根据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暂行办法》对我院首期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导师进行聘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核对象:本学期申请助教期考核的青年教师导师。
2 请导师于6月16日之前将《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助教培养导师聘期考核表》上交到所在教学部。
3 各教学部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后,在该表上签署考核意见后,请于6月20日前上交学院办公室。导师请于6月20日之前将《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期课程教学能力指导记录》上交到学院办公室。
4 学院将根据青年教师助教期培养考核结果、培养环节的实施情况对导师进行考核。
有关青年教师助教培养的相关文件、表格请到学院网站师资队伍——人事制度、文档下载两个栏目里下载。请将有关材料上交给学院办公室华莉老师。
学院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