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期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导师聘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0日 点击数:

为确保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水平,根据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暂行办法》对我院首期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导师进行聘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核对象:本学期申请助教期考核的青年教师导师。

2 请导师于6月16日之前将《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助教培养导师聘期考核表》上交到所在教学部。

3 各教学部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后,在该表上签署考核意见后,请于6月20日前上交学院办公室。导师请于6月20日之前将《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期课程教学能力指导记录》上交到学院办公室。

4 学院将根据青年教师助教期培养考核结果、培养环节的实施情况对导师进行考核。

有关青年教师助教培养的相关文件、表格请到学院网站师资队伍——人事制度、文档下载两个栏目里下载。请将有关材料上交给学院办公室华莉老师。

学院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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