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各项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点击数:

各位老师:

为更好地推进学风建设,也为更好地迎接教学巡查,请规范做好以下事项:

1、做好上课考勤工作。对学生的迟到、病假、事假、旷课等情况做好登记(如不明情况,询问班长或与班主任核实)。

2、按要求认真执行《听课制度》。从5月开始,听课的老师做好听课记录,听完课及时到教学信息员(各班学习委员)处签名。

3、学生作业按《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布置与批改,并有留存,批改情况及时与学生反馈。

4、调、停课和教学场所人员变更等情况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5.21-25日期间不得变更,有特殊情况于5月11日前报备)。

另,其他各项教学资料的完善及规范要求按相关文件要求和近期系部部署的教学巡查自查整改要求进行。教务处将会对相关材料和以上情况进行抽查。

请大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肃教学纪律,以好教风促好学风,以良好风貌顺利迎接学校的五月各项巡查工作。

教务处

2018年4月28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我校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暨“建行杯”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抽查2015级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