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2016级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学生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5日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精神,结合我校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发展需求,将于1月18-19日开展2016级特殊教育(师范类)学生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对象

2016 级特殊教育(儿童康复方向)专业学生。

二、重要事项提醒

1、考生要取得本次考试资格,必须登录(www.ntce.cn)网站于1月16-19日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于1月22-23日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三个步骤中任何一个步骤都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

2、网报中上传照片采用证件照格式(背景色统一,免冠,非生活艺术照、头像大小参照身份证或护照要求)。

3、请考生现场确认前仔细查阅网上公告中的报名条件并准备好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籍证明请特殊教育(儿童康复方向)16(1)、16(2)班长于1月16日上午9:00来教务处办公室7-222唐丽琴老师处领取。

、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1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2、确认地点: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务处办公室7-222

3、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籍证明;

(3)学生证原件(盖有效注册章)(学生证遗失补证的需补齐有效注册章)

四、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了解。

教务处考务咨询电话:0571-86452701,唐丽琴老师。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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